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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评价标准
一、具有志愿精神
二、能够认同机构的服务理念,热心关注新市民这一群体,并能保证切实为他们提供服务
三、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钻研社会工作理论,具有实践精神、组织力和协调力,能够积极主动的协助机构开展各项活动
四、基于机构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要求志愿者具有足够的耐心,同时鼓励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能有服从机构的统一安排,遵守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六、热心公益事业,服务时间超过100小时者优先
七、熟悉公益组织相关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方法者优先
阅读数:469 [2009-09-15 17: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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