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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裴打官司
写下这个题目,我立马想到了秋菊打官司。不过小裴打的官司远没有取得秋菊的成功。
第一次见到小裴,是他被公司开除的那天下午。天还下着小雨,他和同样遭遇的工友老于,来到机构,风尘仆仆。
他看上去三十来岁的样子,身高目测上去一米六左右,加上刚刚遭受了打击,坐在那里显得单薄和局促不安。我招呼他们坐下来,倒了开水让他们边喝水边陈述情况。相对老于来这个更不健谈的人来说,小裴倒是说了不少的话,“不是非要跟他要钱,就是觉得气不过”,这是那天他重复最多的,也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其余基本上就是从法律援助的角度我针对性地问他问题然后他来回答了。
跟很多其他来咨询的工友一样,他也老是答非所问,或者想到哪里说到哪里。比如我问他离职的原因,他就从一开始公司如何拖欠工资,到公司如何有人去劳动局投诉,再到公司怀疑投诉人就是他和老于,最后到公司“莫须有”的在没有结算工资的情况下将他们连同行李赶出工厂。只是我没有像大部分时候那样着急的打断,而是静静地听他讲述。并不是这些对法律援助有什么价值,而是他说话时候明显带着的哭腔让我不他忍心打断,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没有怀疑没有试探,那份信任和依靠让我有了耐心。我想,他说完了大概心里会镇静一点,然后我也好安慰和鼓励他。除了鼓励他们勇敢维权,我有责任提醒他们维权势必会或多或少的投入成本,至少也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而走法律程序存在着风险,在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谁也不能保证最后能拿回来多少工资和补偿。
了解清楚情况之后,因为属于单位辞退,我让他们再回去找单位出具辞退通知书。同时给他们写好了劳动仲裁申请书,让他们拿到通知书以后就去劳动局递交仲裁申请。两天之后小裴打来电话,说单位门卫根本不让他们进门,老板也不接他们的电话。还有就是老于要回老家了,不想跟单位打官司,我问裴继峰为什么,他说老于一辈子没打过官司,人生地不熟的,更不想惹事。我怕小裴也会这样,于是这次我只说鼓励他的话。
立案之后小裴到机构来过几次,都是立案之后老板打电话威胁他逼他撤诉,他来问我们该怎么办。我教他将电话录音,正好可以证明他的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录了以后他拿来放给我听,录音中除了老板粗俗的骂人的话就是威胁他的狠话,不堪入耳。
终于到了开庭的时间。按我的习惯,开庭之前一两天会让当事人到机构来一次熟悉案情。我记得已经通知了裴继峰,因为有别的工作要忙,我想这样的事情他应该不会忘记,我没有催他,但是一直到了开庭前一天快下班的时候都没来,我只得给他打电话。很久才接了电话,他说他人在胶州,因为害怕真的被老板的人碰上,就到胶州找了工作。我责怪他怎么没来,他说要不是我打这个电话,他明天就不去参加开庭了。他说他会请假,但我听得出来,我知道,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迁就我。
开庭的时候,老板比录音中更加嚣张,我吃惊于现在社会竟然有人如此素质低俗,甚至不管仲裁员怎样维持仲裁庭秩序,他只管自己破口大骂,指着小裴说再不撤诉给他找麻烦不让他走出青岛。等仲裁员终于维持好了仲裁庭秩序,他对事实情况一概不承认,还提交了一系列的假证据,来证明小裴只在他的工厂工作了几天,而不是我们主张的将近一年。当然我们也提交了我们的证据。
开庭之后,我安慰小裴,法律自会有公正的裁判,依我的经验我们能够胜诉,不用担心。他却在仲裁庭迟迟不往外走,我知道他是真的担心安全问题,好不容易在我的鼓励下才回来。
后来小裴接到了仲裁员的电话,说单位答应调解,付给他一千五百元,征求我的意见。一千五百元距离按照法律应该得到的一万多元实在有点差距,我建议他不要答应,不过决定权还在小裴。考虑了一天,不出我的意料,他决定接受。我理解小裴,而且作为代理人,我也只能尊重当事人小裴的意见。写调解书签字的那天,我因为有别的工作要忙,就让小裴自己去签字拿钱。没想到又接到了小裴的电话,说在写调解书,进劳动局的门之前从老板的车上下来了一群人把他打了一顿,好不容易他才跑进了劳动局里面。写完调解书他不知道还会有什么遭遇,不知道怎么办。事情到这里我不得不怀疑一直以来自己对情形的判断,甚至连对法律的信仰都有所动摇,因为我一直坚信我们是在权利遭到侵害之后花费精力付出成本走正规的法律程序,怎么走到这里就变得无能为力了呢。立法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而工友权益保障的落实却往往遭遇困境,而救济起来又是如此地两难和茫然。我伤心地看到,法律在如此强弱悬殊的劳资关系面前,就这样望而却步了。我赶紧跟仲裁员取得了联系,请仲裁员帮忙在写完调解书以后将小裴送上出租车。
有一次开庭的时候仲裁委的主任跟我说过,建议我们机构尽量地不要把外来务工者往诉讼的道路上引,因为这个群体的特殊性,漫长的诉讼路很可能让外来打工者得不偿失。其实我们一直也在找寻这个能够实现工友最大利益的点,而维权过程中是让步接受调解意见息事宁人还是将诉讼进行到底,却不是一概而论的。不过我想我没有必要无奈和惋惜,我们这个群体正在团结一致,奋起追赶,等劳资关系中我们外来务工者也不再纵容单位的违法,双方依法办事成为常态,那么维权将会不再艰难。
文:李珍珍
阅读数:394 [2009-09-04 15: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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