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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不及北京上海一半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国家统计局2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731元,同比增长18.3%。
国家统计局报告指出,有9个省区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22个省区市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统计显示,前三季度平均工资最高的5个地区是:北京市39663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2.01倍;上海市39004元;天津市27687元;浙江省23603元;广东省23078元。最低的5个地区是:河南省14485元,为全国平均工资的73.4%;海南省14902元;江西省15224元;黑龙江省15454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681元。
今年前三季度山东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521元,同比增长18.2%,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平均工资收入还不及排名前两位的北京、上海的一半。
转自《半岛都市报》
阅读数:396 [2008-11-01 09: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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