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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小陈热线成立7周年
热线七周年,公益恒久远 小陈热线成立7周年晚会 在工作中收获快乐
为工友维权  感动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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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友维权 感动着我们
——张律师讲述小陈热线的故事
  

  在2000年9月份我刚认识小陈热线时我很不理解,心想你一个陕西来青岛打工的怎么还能为打工者维权,当时也不明白小陈热线到底是干什么的,后来看到小陈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劳动法,与一些来青打工者反映一些黑心老板利用了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证据收集不多等弱点,想不承认农民工为他们干过活的事实,想赖帐或者说工钱已付清,竟拒不承认其欠薪事实的情况,甚至拳脚相加。把打工者打出门外。让我心灵震撼了。农民兄弟姐妹在我们城市建设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干的是最脏的活,吃的最差的饭挣的血汗钱,黑心老板不但不付工钱,还口口声声张扬的威胁他们,甚至动武赶出门,让农民工在这个城市感到心寒,没有他们的活路,有些人被逼无奈想到了自杀甚至作出过激行为触犯了刑法,本来是自己的理与法,却沦为犯罪人。看到这些感触很深。
  在这时我决定支持小陈热线无偿为民工维权。我出生在东营利津县的一个贫穷的农村,高中毕业后,1984年报名参军,在部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青岛军政人文大学法学系专业。1993年领到法学本科毕业证书,1994年拿到律师资格证,1999年转业后分配在青岛中房公司。2002年,我利用上班工资收入,在宁夏路16号2室租房帮助小陈热线坚持帮打工者讨拖欠工钱。我参加进来的主要任务是,平时有打工人利益受到侵犯向我们反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先帮助其协调解决,与当事人协调不成的,想办法搜集证据,替他们写诉状,提交司法部门庭审解决来维护他们的利益。2003年以来,我们就通过法律诉讼为打工者追薪达50余万元,将农民工兄弟手中的欠薪白条兑现,让他们高高兴兴的回家过个舒心年。
  作为小陈热线的一位志愿者律师,在这么多年的维权的过程中,看着小陈热线慢慢成长起来,他们有许多的事迹到今天依然历历在目,我也总是被他们的故事震撼并感动着,而且这份感动一直在持续着……
  走过的路太长了,故事太多了,让我们从2002年6月的一个案例说起吧,那时,有一位叫郭树生的江苏来青务工者在青岛山东头海味餐厅已打工做厨师10年了。在餐厅老板袁光阴刚刚开饭店时,郭树生就被招来在此干厨师,老板开饭店的本钱不足3000元钱,在郭树生的努力配合和辛勤工作下,八年中,饭店经营红火,并发展到固定资产200余万元,老板挣钱盖了新房,为了表示对郭树生的感谢,帮助他在山东头找了对象,并且在2000年3月份,赠给了他一套自盖的产权住房70平方米,有书面赠予合同为证,但没有办理行政确权过户手续。不料在2001年4月,老板袁光阴突发急病去世,老板娘刘静在2002年6月份起诉郭树生,称赠予房屋时,老板与老板娘是夫妻关系,老板没有经过老板娘同意就赠予了郭树生,这应属于无效赠予合同,她以此为由起诉至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在这种情况下,郭树生欲哭无泪,找了20多家律师事务所,但都因律师费太高,而自己只有一套赠予的房屋没有存款,所以无力支付打官司的钱。这时,他就试着给青岛小陈热线(88631948)打了电话,电话转到我这里,我详细询问了郭树生接受赠予房产的过程,并且开始搜集证据,免费应诉。一审法院判决郭树生败诉,因为一审法院认定房子是老板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予某一人必须征得妻子的同意才有效,所以判决老板袁光阴与郭树生签订的赠予合同无效,要求郭树生返还房屋。我实感压力很大,一个没钱没事业的打工者,特别是在当今关系社会时代,我们就下定决心,为这名打工者讨个公道,那几天我们饭都吃不下,觉都睡不香,苦苦思索着,在深入研究案情后,进行上诉,二审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8条的规定“赠予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法院认为,袁光阴赠与郭树生房屋,其妻子刘静应当知道房屋被赠与,应视为认同,所以据此撤销了一审判决。
  郭树生打赢了官司以后,拿着锦旗找到我们,激动得泪流满面。锦旗上是这样写的“打工十载今有难,律师一怒解奇案。”并且之后,郭树生每逢节假日都会给我们打来问候的电话,并自愿加入我们小陈热线成为志愿者的一员。这件事情,我们只是做了应该做的却得到了他们真诚的感情回报,而且我们给他们带来的感动也使更多的人不断加入,使我们的队伍不断壮大。
  同样的事情持续着,2005年一位来自临沂市费县新桥镇顺德庄村的名叫刘敬彩的17岁女孩,因向老板讨要被拖欠的工资,被赶出了超市。身无分文的她蜷缩在栈桥海边的石头上。刘敬彩是2005年3月21日到宏连福大超市从事做销售馒头工作的,双方只是口头协议管吃管住每月工资为400元人民币。刘敬彩在干满一个月要工资报酬时,超市老板总是用各种店里的土政策来自圆其说,以效益不好为由拖欠工资。刘敬彩在干满半年后,还是一分钱没拿到。被超市老板赶出门外,刘敬彩说:“连自己的随身行李都不让拿。”寒冷的冬天呀。身无分文的刘敬彩连饭都吃不上,双手紧摁着肚子,走到海边。刘敬彩说:“被赶出超市的那几天,自己一直哀求超市老板归还自己的工资,老板总是说没钱。”刘敬彩找到了小陈热线服务社,小陈热线马上委托我接收了这个案子,当我们问其问题时刘敬彩说:“家里太穷了,就想出力挣点钱给父母看病,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挣到,我不想活了也无脸回家见父母与乡亲们。”刘敬彩的哭声震撼了我们,我们帮其写了申诉书,交纳了劳动仲裁费,在仲裁过程中我们努力同刘敬彩的老板调解,同他讲道理,摆事实,用法律教育,用人情感化。最后老板主动支付了刘敬彩6个月的工资2400元。刘敬彩说:“当时没拿到钱时,自己真不想活了,想等天黑跳海死了算了,特别是在看着大海,心里愈加感觉孤独无助,脑子里一片空白,便产生了轻生念头。在刺骨的寒风中小陈热线服务社和张律师给我送来了温暖。”那时看着刘敬彩脸上出现久违的笑容,我们也被感染了。
  时间太短暂了,我感觉有太多的故事要告诉大家,可是又怎么能说得完呢?这只是小陈热线提供的法律援助的其中几例,小陈热线成立几年来,我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20余起。同时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讨回工资追索陪偿550多万元。多年来小陈热线已经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不计其数的爱心帮助,并且将会在维护这个特殊群体合法利益的路上不断努力,一直走下去。
  在担任小陈热线志愿者律师这几年来,我看到了很多外来务工兄弟姐妹的故事,这些故事有辛酸的,感动的。但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他们大都来自比较穷的农村,在老家大家乡亲们大多生活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民工的心态还平和。他们抱着美好的理想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打工,刚到城市就想找到一份工作,可在工作中城市人农村人生活消费不一样,农村人大都在城市干一些最脏最累的活,就是省吃俭用也攒不了几个钱,所以就产生了自卑心理,在城市已打工几年,已不愿意再回农村,有的年轻农民工就会说:“我宁愿饿死在城市,也不愿意再回农村。”农民工主动抛弃了农村,一方面因为隔膜和歧视,农民工又被城市所拒绝。现实问题,依然是农民工没有足够的福利保障。依然是政策和情感的歧视问题,依然是城乡差别的问题。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关爱和帮助,我们能为他们做点什么也感到很快乐,很充实。其实只有大家都去奉献一份爱心和努力,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才能顺利进行。以上只是我的一点感悟,虽然说了这么多,可依然觉得意犹未尽,因为小陈热线这里的故事是永远说不完的。(文/张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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